天水民建信息
2007-11-29 11:40:43  来源:  有人阅读过此文章
住宅小区应建托老所
    目前很多小区都修建了幼儿园、社区医院甚至学校,作为吸引购房的手段,但很少有小区建有托老所。我市目前有34.5万老年人,城镇老年人口比例已达11.5%左右,已进入老年社会,今后两个独生子女要照顾四个以上老人,要么请保姆,要么送进养老院,但目前的养老院数量不多,而且地理位置差。  
     建议:在大型小区修建养老院,即使现在不修,也应留出将来修建养老院的地成块,将作为小区建设的必备设施之一,民政部门也应倡导福利机构社会化,只要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皆可申办。
市民建委员调研市农村低保工作
820-22日,市政协副主席、市民建主委杨发元带领市政协、市民建的部分委员对天水市农村低保制度建立情况、低保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研。杨发元一行先后深入到清水县、麦积区和甘谷县的615个村,走访看望了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县区民政局关于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过调查了解基本掌握了我市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调查组认为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推开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民政部门做了大量艰辛而细致的工作,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为下一步做好低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项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障面总体偏小,保障标准偏低、家庭收入核定难、缺乏低保工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这些问题希望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民政部门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基础管理、动态管理、属地管理、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把这项合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切实做好。
建议对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和整合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民新盖住房无序地向自然村四周扩散,许多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长期被闲置空置日益增多。农村新居规划不统一、老宅整合不及时的问题已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应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
   
结合外地省市的治理经验,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对我市农村宅基地进行规划和整合提出以下建议:
 一、整理规划农村宅基地
   
整理规划农村宅基地是指对某一村庄宅基地的利用,按村级产业结构调整进行重新安排,包括原有宅基地利用的调整,腾出宅基地的利用,规划扩大宅基地的定位等,防止“拆了建,建了拆,拆了又建”的重复建设和浪费。规划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条件放在首位,充分重视村内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处理好生产用房与生活用房、新建筑物与老建筑物的关系,特别是一些竣工时间不长的建筑,可以保留的尽量予以保留。二要走群众路线,要依靠村民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分步整合农村老宅基地
  
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农民人均享受宅基地的面积,目前农民一户多宅的现象非常突出,老宅被大量空置闲置。在走访中了我们了解到,对这些老宅,除了个别老人有守旧思想外,许多村民也认为没有多大用处,只要政府能给予部分补偿可以归还集体。因此可通过下述步骤对其进行整合:
1.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部分有恋旧思想的农村老人转变观念,放弃对空置闲置老宅的留守,配合规划搬迁。
2.
明文规定农户人均宅基地享受面积,及各地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幅度的限制,并报当地人大备案。
3.
设立农村住宅基建基金,运用经济杠杆平衡农户宅基地占地面积。农村住宅基建基金除了政府财政补贴外,主要来自县(区)级或乡镇的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的、农户超出宅基地规定使用面积的土地使用费。基金专款专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于愿意退出老宅基地的村民给予一定补偿,补偿费用也从该基金列支。设立基金既有助于减少政府在整理农村老宅基地的财政补贴,也能运用经济杠杆使农户之间在宅基地占用土地上达到一个适度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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