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沿 革
一 届
1985年12月19日市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决定,市政协机关办事机构由“四委一办”组成,并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秘书长:丁万昌 副秘书长:陈启珍 学习委员会,主任:空缺 副主任:王海清 工作组委员会,主任:张彪 副主任:李天成 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南志发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陈启珍(兼) 1988年3月3日市政协一届二次常委会决定, 市政协办公室下设两科:秘书科、行政科。 同时决定市政协工作组委员会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为:财员、科技、文化、医药卫生、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农林水牧、教育、公交、城镇建设工作组。 1988年10月11日市政协一届十三次常委会决定,撤销原工作组委员会下设的10个工作组,改变了委、组并存局面,改原“四委一办”为“六委一办”,即:提案法制委员会、学习宣传妇女青年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组织联络科) 1989年1月 日市政协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南志发 学习宣传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空缺) 副主任:王海清 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黄廷选 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李天成 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李正平 民族宗教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主任:张彪 1989年4月4日市政协一届十五次常委会决定, 三位市政协常委、民主党派负责人兼部分专门委副主任,即:民盟主委杨幼杰兼任提案法制委副主任,民进主委王直兼文史资料委副主任,民革主委邓炎喜兼任教文卫体委副主任。 1989年10月12日市政协一届十六次常委会决定,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张骥,教文卫体主任:陈启珍,免去陈启珍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职务,李正平的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届
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了新一届委员会秘书长。同时在1991年4月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机关各专门委员会保持一届的“六委一办”不变,任命了委员会负责人,即: 秘书长:杨义仁 政协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董广才 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张骥, 副主任:曹尊信 学习宣传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程新有 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蒲效仁 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李天成 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陈启珍 副主任:曾志齐 民族宗教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主任:马正荣 副主任:胥起云 同时,常委会决定,无党派人士张友良兼任提案法制委副主任,九三学社副主委黄冠军兼任学习宣传青年妇女委员会副主任,民进副主委谢成兼任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李玉石兼任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副主委丁楠兼任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民革副主委兼任民族宗教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副主任。 1992年11月3日政协二届七次常委会决定: 张鸿慈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4年3月26日二届十三次常委 1995年6月22日政协二届20次常委会议决定: 学习宣传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曾志齐 副主任:邵永忠 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曹尊信 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吴欢正
三 届
1996年3月30日政协三届一次常委会决定,保持二届政协机关的“六委一办”不变,并决定了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 |